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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年龄小 合肥一老人无法领取高龄补贴

更新时间:2026-08-21点击次数: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家住合肥市瑶海区的王大爷出生于1951年10月1日,按照规定,已年满70周岁的他可以领取140元/月的高龄补贴,但令他头疼的是,其个人档案中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2月2日,按照这个日期,他则是69周岁,这也导致他至今未能领取到补贴。

为何会出现年龄不一致的情况?是否可以纠正呢?1月5日上午,新安晚报、 安徽网、记者与王大爷一同来到合肥社保中心进行咨询,工作人员称,办理退休及高龄补贴等事项都须以档案上登记的年龄为准。

市民反映:因档案中年龄有误,无法领取高龄补贴

1月4日,王大爷向新安晚报、安徽网、记者反映,他于2007年退休,如今已经70周岁。“我听说年满70周岁就可以享受高龄补贴,所以到了岁数后就准备申请领取。”王大爷回忆,在他本以为年龄到了能享受到政策补贴时,没想到又卡在“年龄”上了。

王大爷解释称,他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51年10月1日,其身份证、户口本及多项个人证件上均显示为这个日期,但个人档案上登记的日期却是1952年2月2日。谈到为何登记的是这一日期时,王大爷也很纳闷。“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档案上写错了,我们那个年代距离现在太久远了,那个时候不在意这些,登记后也没人会去核对,可是谁知道到老了还会有这样一个影响呢?”他说。

王大爷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1951年

不仅如此,王大爷还从管理档案的街道处询问得知,自己档案中的信息有的登记为1952年,有的登记为1951年。关于档案上的误差,王大爷很是无奈。

人社局:领取高龄补贴须满70周岁,以档案首次登记年龄为准

当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,办理高龄补贴应该以哪个为准呢?1月5日上午,新安晚报、 安徽网、记者陪同王大爷来到合肥社保中心进行咨询。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社保法,办理退休及高龄补贴都须以档案年龄为准,而在王大爷的档案记载中,既有1951年,又有1952年,那么就要以档案中首次登记的年龄为准。

在弄清楚事情原委后,王大爷很快接受了自己暂时无法领取补贴的结果。不过,对于年龄上的误差,王大爷倒是很想纠正过来,“我希望自己的信息能够一致,哪怕统一改成1952年都行。”

那么如果档案上存在两种出生日期,是否可以纠正统一呢?对此,合肥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,最好再次去确认一遍档案中首次记载的日期,如果档案中首次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,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个记载进行统一更正;如果档案中首次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,那么就需要找到比此记载更早的相关证明,如孩童时期的学籍信息等,来证明王大爷的出生日期确实为1951年,这样才能进行统一更正。

对此,王大爷表示,他的祖籍是滁州定远县,幼年曾跟随父亲辗转去过淮南、安庆,找到当年信息的可能性很小,“我记得第一次上学是在安庆,当年那个学校估计早就不在了,不过有机会还是会找找看,希望能够尽快纠正。”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见习记者吴悦 记者 吕欢欢

编辑 王翠